永康小伙子徐根杰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句“将某某砍掉”的话改变了10多人的命运,而他更为这句话付出了惨重的代价。近日,徐根杰被永康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 一天中午,徐根杰的朋友应政、徐群挺、徐军等9人(现应政等5人已被判刑8至14年,其余的另案处理)在永康市石柱镇某饭店吃饭。同在该店的凌某和楼某等人指责徐群挺等曾打过他们,为此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。被旁人劝开后,应政等人打电话叫来了徐根杰。 徐根杰赶到饭店门外时,应政等人也来到门外。这时,楼某下楼后又开始责问,情绪激动的双方再次争吵起来。楼某揪住了徐群挺的领口,徐根杰见状大喊一声“将楼某砍掉!”这句话像是点燃了导火线,一下子引发了血战。话音刚落,徐军即往楼某头部砍了一刀,楼某抱头逃跑,应政等8人即持刀追去。逃到一间废品店内,走投无路的楼某被应政等人砍成重伤。 在追打过程中,徐群挺用匕首将追他的凌某刺成轻微伤。而楼某左关肘、左前臂、左膝关节功能在被砍后已完全丧失,构成了四级伤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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